1.單位名稱:平輿縣第二污水處理廠。
地 址: 位于古槐大道南段。
法人代表: 王立新
聯系方式:0396-3733789
2.主要污染物名稱:COD、氨氮、總磷、總氮、PH。
排放方式:處理后排入小清河。
排放口數量和分布情況:1個,污水處理廠南。
排放標準及核定排放總量:COD ≤50mg/L、氨氮≤5mg/L、總磷≤0.5mg/L、總氮≤15mg/L、PH 6-9。
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污染物:無。
超過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污染物:無。
3.環境保護投資:4700萬元。
環境保護技術開發利用以及環境保護設施的運行情況:正常。
4.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及其他環境保護行政許可證情況:已辦理。
5.生產、建設過程中產生廢物的處置和綜合利用等情況:
污泥去向:產生的污泥全部運送至平輿縣生活垃圾填埋場進行無害化填埋。
廢液去向:產生的廢液全部由駐馬店怡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處理。
6.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:已備案。
發生過污染事故以及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:無。
7.開展自行監測工作情況及監測結果:已開展,合格。
8.企業履行環境社會責任的情況:主要收集平輿縣城區全部生活污水。
9.對職工進行的環境保護培訓的狀況:已培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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